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淮安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IAH-F1003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淮安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1年1签 | 江苏省淮安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价格是对所有的招标内容的价格响应,其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企业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有费用,投标价格应包括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发生的显在的和隐含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该投标价格均已包括了招标文件要求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投标人的任何的错漏、优惠、投标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降低质量的理由。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其服务环境、办公条件等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价的情况,招标人对于现有设施及条件不再增加任何投入,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计入投标报价内。价格以每半个月市场询价平均值再乘下浮率。 3、项目年预估金额:约人民币90.00万元/年 |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约90.00万元/年;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投标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