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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6-24

一、项目编号 HCCG2024-031

二、 项目名称: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 供应商名称: 龙泉市金蝉湖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中标 供应商地址:浙江龙泉市安仁镇胜湖村金蝉湖 86-2号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331181597235573X

中标(成交)金额: 482500.00元

中标投标结算率:

1. 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投标结算率: 90%

2. 蔬菜类投标结算率: 75%

3. 调料类、冷冻食品类投标结算率: 88%

4. 鲜猪肉投标结算率: 90%

5. 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等)投标结算率: 88%

6. 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投标结算率: 87%

7. 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类投标结算率: 87%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服务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配送服务:

2.1 每天必须按照 交通运输局食堂管理人员 提供的菜单 按时 配送, 供应商 不得更改菜单和 配送 数量。

2. 2 白天的所有食材 在上午 9 点钟 配送 食堂;

2. 3 营业期间随时给予补货配送。

3.售后服务:供应商保证一天内处理好采购人投诉服务;保证每月1-2次进行回访工作并及时整改。

4.供应商承担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食材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在单位,必须遵守单位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需及时更换、不符合数量要求的食材需及时补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及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不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6.验收: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验收,负责食材的数量及新鲜程度的把控。

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服务标准: 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 专家 (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 名单:

郑慎、蒋少明、诸葛建海

六、 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237.5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 本项目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 94 号令) 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按照《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 94 号令) 的规定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提起投诉。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15024648668

质疑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13735906866

地址: 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 91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湘君 联系电话: 0578-7128816 邮箱:1664930986@qq.com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联系电话: 0578-7128816 传真:0578-7128816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 79号一单元201室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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