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202 4 -JJDCBH-W100 4 ( 05) 。
(二)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项目 。
(三)最低限价: 优惠率不得低于或等于 10 %。
(四)采购需求:
包 号 | 类 别 | 要 求 | 备注 |
第一包 | 蔬菜类 | 绿色、无公害,新鲜优质,无病虫害,无杂质,且为非转基因品种,产地不限 。 | |
第二包 | 肉类 | 主要为包含鲜猪肉及内脏、鲜牛肉、鲜羊肉、鲜鸡、鲜鸭、鹅和水产。其中牛羊肉和猪肉需为屠宰厂定点屠宰,检疫合格,达到一级鲜度,无注水肉、无变质肉等;禽肉需为新鲜半净膛光禽,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肉尸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水产品要求品质新鲜,无病体和腐败变质产品,不得是使用抗生素类产品,达到一级标准 。 | |
第三包 | 调料冻货类 | 主要包括冻货、调料及干货等,正规厂家出品,品质纯正无假货,无过期变质等三无产品,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 | |
第四包 | 食品类 | 包括夜餐食品、禽蛋、奶制品和豆制品。夜餐食品为一线品牌方便面、饮料、糖果、瓜子、花生、饮料等食品,包装完好,无假冒伪劣产品。奶制品为伊利、蒙牛和光明等一线品牌 ,其中低温奶必须在出厂日期10天以内,常温奶在出厂日期2个月以内。禽蛋要求品质新鲜,达到一级标准,无破蛋,次蛋和劣质蛋,没有水湿蛋,雨淋蛋和染色蛋。包含鲜鸡蛋、咸鸭蛋、松花蛋、安暾蛋等。豆制品主要为成品豆制品,要求品质新鲜,无变质,原材料需为非转基因大豆 。 | |
第五包 | 水果类 | 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光滑有光泽,无斑点、无病虫害,色泽鲜艳,无药害、口味鲜美等 。 | |
注: 本项目总共分为 5个 标包 , 具备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类别,各标包可兼投兼中。每个标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切不可所有标包做在同一个文件内,否则只按一个标包计算投标。
(五)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202 4 年 9 月 1 日至 202 5 年 8 月 31 日) 。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企业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确保副食品采购质量,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基本资质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所投项目在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内,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 《食品 生产 许可证》 , 对公账户 、 健康证等 , 且从事所投标项目至少满 3 年以上(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参考),必须有 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和固定经营场所 。
2.投标人需为企业法人,不接受挂靠供应商和外资企业报名投标。
3.投标蔬菜类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货源充足,主营蔬菜批发、零售及配送等。
4.投标猪肉、禽肉牛羊肉及水产类供应商需提供检疫证明及屠宰证明,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供货货源的实体商家。
5.投标调料干货、豆制品、冻货等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供应商主营调料、干货、豆制品、水产品、冻货类商品,具有稳定供货货源。冻货类供应商还需有一定规模的冷库等低温存储场所。
6. 投标食品类供应商应主营百货,禽蛋、奶制品、饮品等商品,货源充足, 具有 相关 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 《食品 生产 许可证》 , 从食品卫生和安全方面考虑,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 且营业面积至少 500平方米以上 。
7.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或 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 .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1 0 .中标供应商为外地,则需在乐平驻地 1 00公里范围内有配送点或者连锁经营店面。
三、报名、预审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 . 获取 资格预审 文件 截止时间: 202 4 年 06 月 17 日 0时 00 分至 202 4 年 06 月 23 日 23时30 分 (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时间: 202 4 年 06 月 25 日 10时 00 分 。
3. 资格预审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 : 202 4 年 06 月 25 日 10时 00 分。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 4 年 07 月 01 日 至 202 4 年 07 月 20 日 , 每天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二)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 现场递 交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 7号开标室(委综合楼7楼703号) 。
2.资格预审开标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 7号开标室(委综合楼7楼703号) 。
现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一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内容、要求及方式
(一)递交内容
资格预审文件按 资格要求及 《 XX类供应商预审表》进行编制。
(二)递交要求
1. 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工整、规范、清晰,并采用 A4装订;
2.资格预审文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资格预审文件一式 3 份(正本 1份,副本 2 份),需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 正本或副本;
4.资格预审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投标供应商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独密封;
(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的PDF格式和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三)递交方式
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除提供资格预审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现场递交
( 1)如是法人现场递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者将不予接收。
( 2)如是授权代表现场递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或六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未携带者将不予接收。
2.邮寄递交
( 1)邮寄人如为法人,除邮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外,还需邮寄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2)邮寄人如为授权代表,在提供预审资料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或六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 3)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马先生
联系方式: 0791-83823676
邮寄地址 : 江西仁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668号名门世家二期8号楼2518室)
邮寄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06 月 24 日 17时 00 分。
以上资料未提供者不得进入资格预审环节。
二 、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3名评审专家,依据采购法规和招标文件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资格性审查工作。
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是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供应商预审表。
三 、其他: 供应商为外地单位参与投标的,则需承诺如中标后需在乐平驻地 100公里范围内有配送点或者连锁经营店面。(书面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格式自拟)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 4 年 07 月 22 日 10时00 分 (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 202 4 年 07 月 22 日 10时00 分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日。
九、公告发布媒体
十、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方式: 0791-8382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方式: 18879832180
监 督 方:杏先生 联系方式: 18179868890
王先生 联系方式: 1817986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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