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4-JHLZCK-W1001)
我单位拟对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LZCK-W1001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副食品采购,共一包。分为禽肉、蔬菜、水果、水产、冷冻食品、干调、饮品类,选取3家中标供应商。年采购量约3000万元。实际数量以最终单位采购数量为准。
副食品按需求分为七类。具体为:第一类蔬菜类,第二类水果类,第三类畜禽类,第四类水产类,第五类干调类,第六类饮品类,第七类冷冻食品类。以上所有食品,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均应达到无公害食品的标准,单位执行特殊任务时,单位保留自主采购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公示期限: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759-6186242 17676162555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 邮箱:184000506@qq.com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件发送(扫描成PDF格式加盖公章)、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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