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需求公示
(2024-JQ32-W1001)(第1包)
我单位拟采购2024年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该批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1.采购内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食材包括肉类、蛋类、水产类、海鲜类、禽类、豆制品、奶制品、饮料、蔬菜、水果、调味品及加工食品等。
2.项目预算:565万元,桂林市秀峰区,有四个点位(详细地址可联系负责人);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公示时限: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注册截图,网址:118.64.254.72)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六、采购需求见附件1。
七、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
2.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发送至dongcuiting@sinochem.com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3.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建议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4.根据军队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统峰、董翠婷
电话:15521714414、15907877089
地址: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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