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地区副食品集约化筹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JKELJD-F1007(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潍坊地区副食品集约化筹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ELJD-F1007(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肉禽水产(含冻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山东省潍坊市(市区及高密市、诸城市、昌邑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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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奶蛋干调预包装食品和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山东省潍坊市(市区及高密市、诸城市、昌邑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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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蔬菜水果(含新鲜食用菌、豆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山东省潍坊市(市区及高密市、诸城市、昌邑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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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允许报价下浮范围:以潍坊市新华路佳乐家超市价格为基准的,下浮率不低于10%,不高于30%;以潍坊市南下河市场为基准的,下浮率不高于10%;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价格基准:01包,以潍坊市新华路佳乐家超市为基准;牛羊水产以及其他超市没有的品种,以潍坊市南下河市场为基准。02包,奶、蛋、预包装食品以潍坊市新华路佳乐家超市为基准;干货、调料和其他产品以潍坊市南下河市场价格为基准。03包,以潍坊市新华路佳乐家超市为基准;超市没有的品种以潍坊市南下河市场为基准。执行价格=价格基准*(1-下浮率),下浮率由招标确定。其中,超市标明为“特价”的产品,不再下浮,直接作为执行价格。 3.定价周期:每半月考察一次副食品市场价格,一般为每月月末和15日,根据合同条款确定下一供应周期(1日至15日,16日至月末)阶段供应价格。 4.定价机制调整。若甲方上级对定价机制要求调整,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000万元,其中01包1260万元;02包1140万元;03包600万元;
3.最高限价(报价下浮率):以潍坊市新华路佳乐家超市价格为基准的,下浮率不低于10%,不高于30%;以潍坊市南下河市场为基准的,下浮率不高于10%,超出报价区间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报价下浮率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率执行。
5.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有权对所有投标人的企业实力进行现场考察具体考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开标评审。
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某供应商同时在2包或者3包评分同时最高,则默认作为采购金额较大的一包的拟成交供应商。其他包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其他供应商递补,其折扣率按照第一名和拟成交供应商两者价格评审得分高的执行。
7.在本系统内单位累计中标2个标包(含)以上的供应商,不再列为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项目经理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
3.供应商参与投标前至少一年即在山东省内具有仓储、供应链、项目运维人员等服务保障基本条件。
4.具备建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现,建立质量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设施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人员。
5.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列入部队采购黑名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lnxdgj@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项目经理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
(3.)供应商参与投标前至少一年即在山东省内具有仓储、供应链、项目运维人员等服务保障基本条件。
()具备建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现,建立质量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设施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人员。
(5.)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列入部队采购黑名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xdgj@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536-29308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云鹏、祝元龙
办公电话:024-81021179
移动电话:18701077783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电子邮箱:lnxdgj@1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536-29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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