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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2024-01-08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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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1-08 至 2024-01-09
撰写单位: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娜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000-74178

项目名称: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副食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厨道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建街101号(2-1-2)

中标(成交)金额:75(%)

评审总得分:94.2(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制品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易鲜坊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6号-19

中标(成交)金额:80(%)

评审总得分:94.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副食采购

货物类

名称: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品牌:厨道商贸

规格型号:按甲方需求

数量:1

比率(%):75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制品采购

货物类

名称:奶制品采购(A07032101生奶)

品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规格型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1

比率(%):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殿文、朱玉亮、王海、汤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副食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8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制品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联系方式:024-86686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王磊、马丽君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12.15 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副食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厨道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沈阳市厨道商贸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制品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易鲜坊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辽宁易鲜坊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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