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两院食堂
主副食餐料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两院食堂主副食餐料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12月7日
二、开标及评标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三、参与本项目的厂商如下:
1包:太原恒泰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田和生鲜配送有限公司、太原市四季鲜果蔬有限公司。
四、评审结果:
包件号 | 业务外包服务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1 |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两院食堂主副食餐料采购项目 | 第1名: 太原市四季鲜果蔬有限公司 | 太原市四季鲜果蔬有限公司 | 公开 招标 |
第2名: 太原恒泰丰食品有限公司 | ||||
第3名:/ |
五、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185号
项目联系人:曹占元
电 话:13513623359
电子邮箱:398212810@qq.com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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