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标包号 | 标项名称 | 报价方式 | 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 规格描述 | 供货地点 |
1 |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 下浮率 | 1000 | 肉类、蔬菜、副食、水产、调料干杂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技术和商务要求 | 乌鲁木齐市及周边、石河子地区、独山子地区、阿克苏地区、库尔勒地区采购方指定供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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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总价 | 1000万元 | ||||
报价 说明 | 本项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供应商采用其他形式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下浮率不得小于10%(含)即投标报价需大于10%,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最低下浮率将否决投标。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 ||||
服务期说明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方因国家军队有关政策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 (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在军队物资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四)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以上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及中止合同的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2.近3年内无违反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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