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瑞丽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CGIIX-F4017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供货商副食品配送,主要包含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冻货类、调料干货类、牛奶饮料即食食品类、粮油面粉类等主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标包划分及预算:不划分标包,预算约40万元(含税)/年。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三)服务期限:计划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终止。建立季度考核机制,根据年度评价总体意见,经采购单位审批研究后,可视情与中标人续约1年。
(四)交货地点: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
(五)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日指派专人、专车在指定时间内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
(六)质量要求: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卫生质量要求,确保无污、无毒、无害,做到渠道合法、来源明晰、品质优良、鲜活卫生。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准予备案通知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08月21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准予备案通知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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