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某部 2024 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2024-VGBXAF-W4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市某部 2024 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临沧市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2024-VGBXAF-W4001 采购需求:序号 1 产品(项目)名称 临沧市某 部 2024 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 1 计量单位 项 合同履行地点(备注) 临沧市 某部指定地点 注:1)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 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 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具体要求详见询 价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临沧市某部指定时间。 合同履行地点:临 沧市某部指定地点。本项目采购预算:15 万元,最高限价:15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 价的报价无效)。 资金情况: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沧市某部 2024 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临沧市某部 2024 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任意一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依法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系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
4.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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