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VGBCKD-W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某部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临汾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某部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为1包,内容为某部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预算金额:年度采购金额约671900元,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外资入股私营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有意申请报价者,请于2024年06月5日至2024年06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在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4.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社保凭证;
4.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6 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7《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6月5日至2024年06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前往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B座7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B座709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临汾某部
联系电话:18003572570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
代理机构: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7735780682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B座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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