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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2024-04-10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JLXH-2024-BS0311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65万元, 招标人为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规模: 采购内容:蔬菜、主副食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001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有固定办公场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专业人员团队稳定(即负责我支队采购内容的专职人员)

  1.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 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 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投标截止日为上半 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 的上述材料) 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 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 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1. 2023年7月后的任意二个月良好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
  2.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 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4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6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4月10 日—2024年04月16 日(每 日的8:3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鲜章),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加盖 公章);(4)相关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2023年7月后的任意二个月 良好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 13号楼

/1-7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23日下 午13时30分;

地点为: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13号楼/1-7二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13号楼/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 JLXH-2024-BS03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 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LXH-2024-BS0311 (3)采购内容:蔬菜、主副食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约 165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投标单位按照折扣系数报价,报价的供货 商品折扣前不得高于本市发改委网站副食品公示价格 100%,发改委未公示的副食品价格不 高于当地大型商超当日价格)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法规要求,达到甲方要求的优质服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有固定办公场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专业人员团队稳定(即负责我支队采购内容的专职人员)

  1.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 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 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投标截止日为上半 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 的上述材料) 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 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 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 2023年7月后的任意二个月良好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
  4.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

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4月10 日—2024年04月16 日(每日的8:30-11:00、 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与 原件效力等同】;(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相关信用查询 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2023年7月后的任意二个月良好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鑫 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 13号楼/1-7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2024年04月23 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为: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13号楼/1-7 二楼开标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称: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梅河口境内 联系方式:欧玉 155848499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 13号楼/1-7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1800435821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 标 人: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址: 梅河口境内

联 系 人: 欧玉

话: 15584849927 电子邮件: 29047199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通化市东昌区丽景人家 13号楼/1-7 联 系 人: 陈工

话: 18004358217

电子邮件: 29047199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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