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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vgbohv-f1009)(第1包)

· 2024-03-13

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V-F1009

三、采购内容: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产品进行统一折扣率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运杂费用。

3.标包划分:本项目1个标包。

4.采购预算:每年约34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5.交货地点:郑州市。

6.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等工作。

7.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1次,不超过2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9.项目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0.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售后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有变更的,提供工商企业变更证明。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郑州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如是合作第三方车辆,须提供相应合作合同,以及有效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冷藏保鲜设备)。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重大产品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情况;并在人员、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2.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采购人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采购人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六)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提交本条款(一)至(六)项所需资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2024年3月13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9 :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hnszzcg@163.com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4月 9日8时1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 9日8时55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郑州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4月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郑州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张老师,电话:0371-81678052、1993767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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