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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jy25-w1037)

· 2024-03-06

2024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25-W103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2024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各类肉制品、蔬菜及水果、禽蛋及其制品、水(海)产品、冻品类、干货调料类、饮料牛奶类、粮食制品类等(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开始配送,供货周期1年

(广佛片区)8个配送点位,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1530万元(含税)

3.最高限价: 1530万元(含税)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倒推计算)【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年)由会计事务出具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9.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企业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注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通过供应商注册的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36日至 3 12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申领地点: 线上审批发放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要素齐全);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1.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线上审批发售方式发放。

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在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注册成为会员(会员为免费注册,咨询电话:400-616-6620),再登录网站“在线报名”将“(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内容及标书款付款凭证,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报名材料)上传,经采购人现场考察合格后登录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号:337670919928

注:(1)必须由公对公转账支付,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2)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出后将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中。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4 10 09 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4 10 09 30分。

(三)投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2703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4 10 09 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2703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考察

1.符合条件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对报名成功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对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2.现场考察内容

(1)考察时间:具体时间统一通知;

(2)考察内容详看《副食品招标采购报名企业实地考察表》;

(3)现场考察时向采购人提供《副食品招标采购报名企业实地考察表》加盖公章,以及《副食品招标采购报名企业实地考察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进行备查。

九、标前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标前答疑会,2024 3 19 17 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答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递交。

十、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某单位采购室、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2703

项目联系电话:020-281113741894876175519928797091

项目联系人:聂玉珍、钱晨跃

邮箱nieyz@sztc.com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1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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