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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9-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伊吾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7: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3:30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常好
项目联系电话18999687576
采购单位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伊吾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郝常好 18999687576
代理机构名称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江红、18299300965

项目概况

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HCW-2022-032

项目名称: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需对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食品年度供货单位进行招标,选取年度供货单位共计3名。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货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货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按以上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至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方式:线下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购买磋商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被授权身份证原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财务报表、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按以上要求提供网络查询截图)(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金湖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吾县

联系方式:郝常好 1899968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

联系方式:王江红、18299300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常好

电 话:  1899968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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