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LC01-W11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75万元,01包(肉类、水产、蛋奶),555.75万元;02包(蔬菜、水果、调料干货),419.25万元),通过招标选定1-2家供应商(2个包可以兼投兼中),为北京某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 投标人报价方式:①本项目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上各类食材报价为基准价,投标供应商以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1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②报价应包括供应副食品的价格(含利润)、搬运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验收费、服务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③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各类副食品所占采购比重分别为:蔬菜类:15%,水果类:8%,肉/水产品类:50%,蛋/奶类:7%,调料干货类:20%。 若北京市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无报价的货品,以京东商城自营店当日零售价为基准价,下浮15%作为结算价,若北京市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和京东商城自营店均无报价的货品,可协商定价,结算价格不得高于配送地址附近大型超市相关商品零售价的8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北京市具备承担供应副食品所需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其中冷库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少于10台(冷链车辆不少于6台)。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至 2025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北京市具备承担供应副食品所需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其中冷库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少于10台(冷链车辆不少于6台)。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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