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2024-JJDBBH-F1029)
项目所在地: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00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申请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且未在招标单位的禁入处罚期内。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申请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到2024年0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发送。报价申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命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料封面加盖公章(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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